未与包工头签劳动合同且被以未验收为由扣20%工资是否犯法?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即使用工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包工头就不能随意克扣工资。以未验收为由压扣20%薪资,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明显违背了法律精神。

部分观点认为包工头垫付资金压力大,未验收前压工资不犯法。但这种说法忽略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事实。法律保护的是合法的劳动报酬权,不能因为上游验收问题就随意克扣工人工资。

包工头作为用工主体,依法必须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如果不签合同,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同时,以工程未验收为借口拖欠工人20%的工资,同样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行为。

在劳动纠纷处理中,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严重侵害了劳动者利益。如果劳动者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且未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