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包工头签劳动合同且被以未验收为由扣20%工资是否犯法?

在劳动纠纷处理中,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严重侵害了劳动者利益。如果劳动者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且未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劳动权益。

评论 (3)

这回答太官方了,全是正确的废话。关键点在于:包工头个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根据最高法解释,你可以直接找发包方(建筑公司/总包)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别跟包工头扯皮。至于扣20%工资,除非你们有明确约定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绩效扣除逻辑,否则“未验收”不能成为随意克扣底薪的理由,尤其是没签合同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在资方。建议直接收集考勤、工友证言、转账记录,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比仲裁快得多。

确实,很多包工头就钻这个空子,觉得没合同好拿捏。只要保留好打卡记录、转账截图或者微信聊天记录这些能证明干活了的证据,去仲裁委一告一个准,这钱肯定能要回来。

没签合同还扣钱,这包工头太欺负人了。只要干活有记录就行,别怕,赶紧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钱必须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