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执行期为两年,涵盖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及燃料电池汽车。同时,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也享受免税政策,此前已缴税但未退税的可在2021年后申请退还。
2021年1月1日起实行的是什么首次规定?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特殊化妆品如染发、烫发、祛斑美白等实行注册管理,有效期5年;普通化妆品则实行备案管理,以规范市场秩序并保护消费者权益。
自2021年1月1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883项商品实施了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调整。其中包括对第二批抗癌药、罕见病药品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实行零关税,并降低了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及婴儿奶粉原料等医疗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口关税。
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或处置。生态环境部停止受理和审批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2020年已发放的许可证需在2020年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动失效。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等重点水域实行10年禁捕。此举旨在巩固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成果,确保捕捞渔船全部封存管理,并妥善安置退捕渔民,做到应退尽退、不落一人。
2021年1月1日正式迎来了“民法典时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这一天开始施行。这部法律共包含7个编次、1260个条文,内容涵盖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等部分,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
2021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以及应收账款质押等七大类动产和权利担保被纳入统一登记范围,当事人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系统进行自主办理登记。
教育部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了《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和《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这意味着中央政府驻港、驻澳联络办及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不再受理开具申请,相关部门将依据港澳台院校提供的录取材料、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来认定人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