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实行的是什么首次规定?
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或处置。生态环境部停止受理和审批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2020年已发放的许可证需在2020年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动失效。
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或处置。生态环境部停止受理和审批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2020年已发放的许可证需在2020年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