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工会3号文是什么内容

财务行为规范要求工会活动要有通知和方案,发票需如实填写品名数量单价,大额购物需附清单。发放奖励、慰问金等必须审批齐全、实名签收,比赛不可普发安慰奖,不得对上级获奖人员重复发奖。严禁借疗休养和春秋游之机公款旅游。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需依法实施集中采购或招标,标准以下选择合适方式。基层工会需争取行政支持,行政补助需列入预算并按“一事一申请”原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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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叫规矩,以前很多基层工会搞活动确实比较随意,现在规范起来虽然流程多了点,但对经费安全也是种保护。特别是那个“严禁借疗休养公款旅游”和“不得重复发奖”,真是直击痛点,以前总有人钻空子,现在卡得严了也好,至少账目清晰了。行政补助那个“一事一申请”听着有点麻烦,但为了合规没办法,毕竟工会经费也是大家的血汗钱,得用在刀刃上。

这条规定挺细的,特别是“不得对上级获奖人员重复发奖”和“严禁借疗休养公款旅游”,直接堵住了以前容易模糊操作的灰色地带。虽然执行起来流程繁琐了点,比如大额购物附清单、一事一申请,但对于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防止腐败确实很有必要。以后搞活动前,方案审批和预算明细得更严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