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公共场所偷窃被发现惊吓致死,失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别开玩笑了,如果失主要负责,那以后谁还敢制止犯罪?小偷因为被吓死就要受害者赔钱,这简直是强盗逻辑。只要失主没有动手打人,只是正常制止,就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这种问题本身就是在挑战社会正义和常识。
别开玩笑了,如果失主要负责,那以后谁还敢制止犯罪?小偷因为被吓死就要受害者赔钱,这简直是强盗逻辑。只要失主没有动手打人,只是正常制止,就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这种问题本身就是在挑战社会正义和常识。
确实,法律不能按闹分配,否则见义勇为的成本太高了。不过我也在想,如果失主当时报警后,在警察到来前一直死死拽着不让走,导致小偷极度恐慌,那会不会有民事上的补偿责任?虽然刑责肯定没有,但“人道主义补偿”在司法实践中偶尔会出现。不过核心原则不能变:不能因为小偷死了,就倒推失主有错,否则以后犯罪分子岂不是更肆无忌惮?正义需要底线,但司法也需要温度,这点平衡挺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