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潮剧《峰山叠叠》的歌词

熊友兰也向大人辩解。他说自己受雇于陶府,奉命办货。前天刚从苏州来,因买货到常州。途中听到苏戍娟喊声,因为她迷路,他便顺道同行。两人素昧平生,没有任何爱情关系。那十五贯钱本是买货款,怎能说是赃证?熊友兰平生不做亏心事,请大人查察自会分明。他感叹同行受疑,飞祸从天降,身受重刑,无辜被害,冤深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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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辩解逻辑其实挺清晰的,熊友兰核心就是强调“钱是货款不是赃款”以及“两人只是顺路同行非情侣”。不过从现代角度看,古代这种巧合确实容易被当成冤案,毕竟十五贯在宋代是一笔巨款,加上又是陌生男女同行,官府为了结案容易先入为主。这段词写得挺有戏剧张力,把那种百口莫辩的冤屈感写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