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品形态和销售渠道上,周某伦作为“新百伦”和“百伦”商标的所有人,专门设立了相关企业来生产以这些商标命名的男鞋产品。这些产品主要在国内的大型商场设有专门的销售专柜进行售卖,这使得很多消费者容易将国内周某伦旗下的“新百伦”品牌与美国的New Balance品牌混淆,但实际上它们是商标权完全不同的两个主体。
新百伦和New Balance有什么区别
而正宗的国际品牌New Balance则有着完全不同的历史渊源,它是由William J. Riley先生于1906年在美国波士顿创立的。这个品牌在美国本土以及世界许多国家都有着极高的声誉,被广泛誉为“总统慢跑鞋”以及“慢跑鞋之王”,其品牌积淀和历史背景与国内周某伦注册的品牌截然不同。
关于新百伦和New Balance这两个品牌,首先要明确它们在商标权上的巨大差异。国内所谓的“新百伦”商标,其核心权利人是周某伦,他在2008年获得了第4100879号“新百伦”商标在第25类服装、鞋、帽等商品上的注册权,且早在1996年他就拥有第865609号“百伦”商标,这中间还涉及2004年的核准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