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克衫每件40元共30件,体恤衫每件15元共40件,一天收入1500元,总共卖了多少件衣服?

我们来拆解一下这个计算过程。已知夹克衫一共30件,单价40元,所以夹克总收入是30乘40等于1200元。总营收是1500元,扣除夹克收入后,体恤衫卖了1500减1200等于300元。体恤单价15元,数量就是300除以15等于20件。因此,夹克30件加上体恤20件,合计卖出50件。

这个问题其实挺简单的,只要分别算出两种衣服卖了多少件就行。夹克衫30件没得跑,收入是1200元。总钱数1500元里,剩下的300元肯定是体恤赚的。300元除以每件15元,得出体恤卖了20件。所以总共卖出的衣服件数就是夹克30件加体恤20件,等于50件。

先算一下夹克衫能带来多少收入,30件乘以每件40元,总共是1200元。然后用一天的总收入1500元减去夹克衫的收入1200元,剩下的300元就是体恤衫的销售额。体恤衫每件15元,300除以15等于20件,所以卖了20件体恤衫。最后把夹克的30件和体恤的20件加起来,总共卖了50件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