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看,《刑法》对盗窃行为有明确规定,虽然300元可能不构成刑事犯罪中的‘数额较大’,但这仍属于违法行为,应受治安处罚。
300块虽然不够立案标准,但丢了就是心疼。去报案主要是为了留个记录,万一是个惯犯,积少成多也能破案。另外,警察的登记本身对小偷就有震慑作用,不能因为金额小就放弃维护权益,对吧?